雪歌歌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总裁小说网www.afaal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程秀说完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封小娴都沉浸在一种十分震惊的情绪里,以至于程秀对她的所有的数落,她都没有听见。

“封小娴,你如果还想给彼此之间留点颜面的话,我劝你主动点,赶进离开我们陆家,别等到时候,我派人把你赶出陆家,到时候,你的脸上,可就没什么面子可言了。”程秀威胁着封小娴,希望她能识趣的离开。

然而封小娴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,并没有听见程秀的话,自然也没有理会程秀。

程秀见到封小娴很长时间没有反应,就有些生气,“封小娴,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?”

沉默了许久的封小娴这才回过神来,一脸茫然的看着程秀。

“我告诉你封小娴,不管你用了什么手段,能够让博弈重用封浩言这个草包,我看你的目的是想有一天将陆氏集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吧,我真没看出来,你是这么恶毒的一个女人。”程秀狠狠的对封小娴说着。

“不过我也告诉你,只要有我程秀在一天,你的阴谋永远都不会得逞,陆氏集团也永远不可能易主。”程秀似乎是在向着封小娴宣誓主权。

“您误会我了,这件事情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啊。”封小娴在极力的为自己辩解着,这件事情的确和她毫无关系,更谈不上什么怂恿陆博弈的事情了。

见到封小娴这副模样,程秀更加生气了,“封小娴,既然你这样对我,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,现在好言相劝,让你离开陆家,你不肯答应,到时候别怪我程秀翻脸无情,让人把你赶出陆家。”

“封小娴,我劝你最好安分一点,别怪我没有警告过你,有我程秀在,你的所有计谋都不会得逞的。”说完,程秀很生气的离开了陆博弈的别墅。

程秀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,封小娴都一直在思考程秀刚刚说的话,陆博弈会重用封浩言,这的确是出乎封小娴的意料,可是陆博弈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?

虽然她相信陆博弈一定有自己的用意,可是像封浩言这样的人得到重用,对陆氏集团来说,一定是一个很大的隐患,她决定等陆博弈回来,和他好好的谈一谈这件事。

在忙碌了一天之后,陆博弈回到了家,在家里等待他一天的封小娴见到陆博弈回来,急忙上前迎接。

“博弈,你等会儿有时间吗?我有一些事情想问你。”封小娴其实很想直接问陆博弈重用封浩言的目的,但是又担心陆博弈会因此生气,所以就试探性的问了问他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科举文里的早逝原配

科举文里的早逝原配

茶茶花开
林悠悠辛苦钻研十年,终于拿下了金厨神奖杯。本打算就此过上咸鱼生活,谁知第二天醒来就换了天地。 她穿进了一本书,成了科举文《青云路》里面男主早逝的原配,那个让大家提起都觉得厌恶的原配。 而
玄幻 完结 35万字
全球守护灵:开局获得东皇帝俊

全球守护灵:开局获得东皇帝俊

圣麒
两百年前,一道自称蓝星意志的声音,带着冥界降临即将与人类世界相连的消息,出现在人类面前。 从此全人类都可以进入冥界生活,修炼,获得强大的实力与无上的权利。 寄灵人瞬间成为了,所有人梦寐以求的职业。 无数进入冥界的人获得了守护灵,成为了一方霸主! 西方的凯撒大帝,神王宙斯,女战神雅典娜。 东方的始皇帝嬴政,霸王项羽,文圣孔子,玉皇大帝都将被召唤而来。 大世来临…作为始皇血脉的赢天,能否重现大秦之威?
玄幻 连载 509万字
喜欢藏不住

喜欢藏不住

芒果炸酥
文案一:叶影帝新婚,正是浓情蜜意之时,为了不影响老婆的事业,不得不隐瞒。辛辛苦苦瞒了一个月,叶影帝接了一档综艺。然后录制当天看到了自己的新婚小妻子。“宝宝,我发誓,我接这个综艺的时候真不知道有你!”叶影帝举手发誓,在妻子面前温柔极了。夫妻俩只能在全国观众面前装作不认识,奈何两人太熟了,一不小心就露馅了。“宝宝,帮我拿个东西。”“好嘞!”众人:“……”文案二苏星星参加综艺的时候,主持人问她为什么出道
玄幻 连载 25万字
偷光(父女H)

偷光(父女H)

cynthia
所有理所应当,都是蓄谋已久。
玄幻 连载 9万字
超神:鬼火少年葛小伦

超神:鬼火少年葛小伦

清风鱼丸
主角穿越成为葛小伦,获得任务系统,一路装逼打脸顺道变强,简直不要太屌。当各路反派角色出场时,发现画风不一样了。 莫甘娜:“我来黄村就是带领你们走向光荣的进化。” 葛小伦:“姐,你看黄村才几个人?我认识一个地方叫岛国,那里整整一个国家的人,你都可以把它转变成恶魔。不过有点小要求,先帮我弄死30万!” 莫甘娜:“真的吗?我靠,你这兄弟够意思,可以可以,那我溜了以后有啥事报我的名好使!” 潘震:“银河之
玄幻 连载 53万字
李生与我

李生与我

半熟小桃
李东吾三十七岁,我已经跟了他五年。从我上学到毕业居家,我是他养大的,看着他眼角细纹添了好几道,也算是我见证了他的变老。我很爱他,我从他身上得到了太多无业游民不会得到的东西,所以我觉得很爱他,我应该很爱他。至于他爱不爱我,我拿不准,不过看着那团绞到发皱的床单,我想他至少很需要我。直到有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。我说叔叔,不要走,然后我开始计划逃跑。
玄幻 连载 9万字